1)第111章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_偷看我日记,曹操制霸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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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拯救百姓于水火!”赵云所说的一番话,让太史慈处于了深深的震撼之中。

  其实太史慈并非普通百姓,

  从他“少好学,仕郡奏曹可以推断史”,这应该是世家大族才会有的待遇。

  不过,从太史慈和他母亲的境遇来看,可能他在他的家族里地位较低,甚至只是旁枝末节。

  但正是因为受尽了人间冷暖,太史慈更加了解普通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困苦,甚至可以说深有体会。

  拿陆彦的‘理想’来跟自己的理想对比了一番后,太史慈不由得苦笑着回道:

  “某常有一颗建功立业之心。只是如今对比陆太守的理想来看,某的格局未免显得实在是小了些”

  赵云笑而不语,他当初就是被陆彦的“宏图志愿”所吸引才拜了陆彦为主,

  此刻太史慈也受到了震撼,正好说明他所追求的确实非同寻常。

  只是

  如果太史慈要是知道了陆彦真正的理想是“摸鱼成仙”,改善百姓生活仅仅只是他达成这个目标中顺手为之的事情,他会不会气的当场拎起板砖狠捶陆彦一顿?

  由于如今陈留城中的人太多,

  于是陈留城便有了个明文规定:如非紧急情况,进城之后不得骑马奔走。骑马者入城后必须下马牵着马匹前行,以免惊扰甚至伤到人群。

  赵云和太史慈两人一边聊着人生、理想、建功立业等话题,一边牵着马儿走入了陈留城之中。

  对比城外的安宁和闲适,

  陈留城中日益繁华和人流不息的景象,则让太史慈有种恍然置身于太平盛世之中的感觉。

  “好一番繁荣昌盛的景象!”太史慈手抚长须,感叹道。

  就在太史慈感慨之时,有一位路过他们的当地的百姓听到了他的话,于是颇为自豪的说道:“这位先生,看来您是第一次来这陈留城吧!”

  “正是。”太史慈回答之后,开始打量起对方。

  虽然对方穿着朴素,然精神饱满,面有红光,显然是能吃饱穿暖才会有的气象。

  “哈哈,那二位兄台可得在陈留郡好好转转了。

  特别是城南,那里有一家新开不久的青楼,里面的小娘子可真是润得很呢!”

  那人说完不等太史慈和赵云回话,便自顾自的走开了。

  他二人竟然就这么被人拉了次皮条,顿时有些无语的相视苦笑。

  赵云向太史慈问道:“怎么,你我二人看起来很像那种流连烟花之地的浪荡子吗?”

  “你,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去这些地方的.”太史慈打趣一番后,心道:“其实偶尔去看看开开眼界,也是挺不错的嘛。”

  得知赵云回来了,顺便还带来了太史慈,陆彦别提有多高兴了。

  太史慈可是孙策崛起时期最重要的助力之一,为孙氏的江东基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被誉为东吴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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