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十年_快穿之我是女主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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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云山脉深处一道瀑布下,一个红衣女子站在一块圆滑没有棱角的石头上,湿着衣裳在瀑布下顶着水流压力挥舞手中铁剑。

  水流湍急,砸在背上不算特别疼,却很容易让人分神,让人很难在这样的水流下做其他事。

  “哐当。”女子手中长剑一个没拿稳,被水流击中重重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瀑布流速加快,措不及防间女子没有丝毫防备,一下子被水流掀翻,狼狈地滚入瀑布下。

  江许换了口气,从水流中爬出,再次站上石头,起手、蓄力、拔剑、出招。

  水流下的剑尖歪歪扭扭,时而被水流击落,江许也不在意,剑掉了就再捡。

  而且她找的这道瀑布很是奇特,流速不定、忽快忽慢,非常考验人的反应能力。

  江许不怕枯燥,重复挥剑,一边感悟剑道,一边适应体内暴涨的修为。

  有时兴致来了,夜幕降临江许也没有回去她的院子,而是继续就着月光挥剑,甚至连续几个日夜。

  等到手臂酸痛无法再提起剑了,江许就盘坐在瀑布下修行,用明愿教的功法吐纳排出浊气。

  明愿说她现在的体质放在人族里也是万古不出的绝世天才了,好像也的确是这样。

  她虽然不知道那些声名显赫的天才修行速度是怎么样的,但她能感应到自己的修炼速度比之前快了好几倍,无论是吸收灵气还是排出浊气。

  要知道这里虽然是腾云山脉深处,灵气比妖界小城很多地方来称得上灵气充足,但毕竟是妖族之地,比之人界还是逊色了很多的。

  江许就这样在练剑跟修行吐纳中循环往复,有时两样都不想干,就提着长剑去山脉寻那些她差不多能打过和实力比她强上一线的妖兽,搏斗一番,不出意外总能得到几具妖兽的尸体。

  有时见了血,那就只能搏命,好在江许现在运气不错,很多次还是有惊无险地活了下来。

  毕竟她答应了明愿,要做妖族的少尊主,要等她醒来,可不能让她刚醒来就去地府捞自己。

  得到的妖兽尸体可以烤了吃,也可以拿去卖掉。

  妖兽不同于妖族,妖兽较之妖族更加野蛮桀骜,还有就是还未产生灵智,不能开口说话和化成人形。

  因此在妖族眼中,妖兽是区别于它们的不同生物,既然认定不是同族,自然允许交易的存在。

  江许拿妖兽尸体换成了灵石,她还记得买院子时明愿对她付那三百枚灵石时肉疼不已的嘲笑。

  红衣女子不忿地抿嘴,决定靠自己攒一大堆灵石,等明愿出来闪瞎她的眼。

  哼,让她笑她!

  除此之外,江许买了一个炼药的炉子,和一个能无限生起灵火的灵器,叫赤火壁。

  嗯……就是这么简单直接。

  江许循着记忆找到了之前的药材,按照明愿的手法开始炼制丹药。

  她本来就很聪明,明愿在炼药时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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