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10章 奇葩案子_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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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0章奇葩案子

  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时,方轶曾向吴珊珊说过,这个案子他会尽量为她争取拘役,但是有可能法院会判她有期徒刑,让她心里有个准备,现在法院判了她六个月的拘役,目前吴珊珊已经被羁押了三个来月,再在看守所羁押两个多月就可以回家了,也算是达到了预期。

  旁听席上的吴国栋对这个判决结果还算满意,他知道自己女儿犯了法,想不被判刑是不可能的,好在不久之后女儿就可以出来了。他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宣判后,方轶又去看守所会见了吴珊珊,她表示接受判决,不想再折腾了。几日后,刑事判决书发了下来,此后检察机关未提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这都是后话。

  从法院回来后,周颖将整理好的案卷搬进了方轶的办公室,然后皱着眉头问道:“方律师,我向您请教个法律问题。”

  她进门时,方轶正在端着茶杯喝茶,放下茶杯后,他微笑道:“你说。”

  “侮辱罪不是告诉的才处理吗?没有被害人的告诉,不应该处理。庭审中咱们没提,公诉人和法官也没说这事。为啥法院就判了?”周颖不解的问道。

  “来,你把《刑法》第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看一下。”说着方轶将一本已经被他翻烂了的《刑法》扔给了周颖。

  周颖接过来后,开始翻阅。

  “你说的没错,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也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条里有个‘但书’条款,伱没注意吧?

  吴珊珊的案子情节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否则方轶也不会认为她构成侮辱罪),检察院就被告人的侮辱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只是其指控的罪名不妥而已,因此,法院直接以侮辱罪改判并不违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方轶微笑道。

  “哦,明白了。当初考试时我只是记下了告诉才处理的几个罪名,并未仔细看法条,现在看来每一条都有说道,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周颖看过法条后,叹息道。

  “饭得一口一口的吃,案子得一个一个的办,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本事不是一天就能学会的,胖子也不是一天就能吃成的。”方轶笑道。

  “嗯,您说的对,我争取早日吃成胖子……不对,早日学有所成。”周颖眼中闪着金光道。

  正在两人说话之际,方轶的手机响了,是久未见面的于满堂打来的。

  “兄弟,啥时候有空过来坐坐啊!”电话刚一接通,话筒中便传出了于满堂那半死不拉活的声音。

  “于总,咋啦?您这声音听着有点不对啊!”方轶疑惑的问道。

  周颖见方轶接听电话,向方轶做了个离开的手势,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别提了!来了你就知道了。正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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